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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03年清政府在法国发行的债券

长42厘米,宽27.5厘米

这是清晚期政府被迫在国外发行的债券。淡黄色纸面上印有棕红色门楼图案,上方印有黑色中国政府和法国银行联合发行、1903、5%利率、编号NO.4427等文字,下方印有“钦差大臣杨”“督办盛祺”的签字以及“督办铁路总公司事务大臣之关防”汉满文字印文,最下方印有500元面额。虽然是普通债券,却曲折反映了中国近代以来被迫全球化的历史进程。

太平天国以后,积贫积弱的清政府失去了土地税等一些财政征税基础,主要依靠厘金和海关税收,左宗棠、李鸿章等政府官僚开始向外国官员借钱。后来,赫德建立了一个新的制度,通过税务司的担保向外国的银行和投资人融资;再后来演变成利用海关税收发行股票、债券;最后得到中央政府的批准,在法国、英国等欧洲国家发行国债。在欧洲国家金融界看来,中国的证券相对稳定,因为当时英、法等国内发行债券的利息比较低(3-4%),中国的债券利息比较高,能达到5-6%。1894年中日甲午战争中方失败以后,对日本的赔款高达多两亿三千万,清政府被迫大规模通过国外金融机构发行国债。

这张债券是中法友谊互助协会名誉会长蔡金木先生的藏品。蔡金木先生长期致力于中法文化交流事业,为旅法华人争取权益,为中国文化走出去和提升文化软实力,作出了积极贡献。透过他捐赠的这几张债券,我们可以感受到他希望祖国日益强盛的爱国心愿。